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1999年9月24日至30日在北京市举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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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gif (1297 bytes)龙舟竞赛规程        1.gif (1297 bytes)项目由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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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参加单位和人数
各单位可报男、女各1个队(混合项目由男、女队组成)参加比赛。每队领队兼教练1人,运动员25人(包括划手20人,舵手1人,锣手1人,鼓手1人,替补队员2人)。

三、竞赛项目
男子直道竞速:500米、800米
女子直道竞速:500米、800米
混合直道竞速:500米、800米

四、竞赛办法
采用预、决赛方法决定名次。

混合项目:每队参赛队员(23人)中,最少有8名女划手,舵手、锣手和鼓手性别不限。

比赛采用原国家体委1993年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

比赛使用龙舟、划浆和舵浆由大会统一提供。

五、运动员资格
队员必须能够和衣游泳100米以上。

六、奖励
各项比赛录取前8名,均给予奖励。对未获得名次的队,均发纪念奖。设体育道德风尚奖。

七、服装与队旗
全队服装样式、颜色必须一致。上衣背面要印有明显号码(125号),号码尺寸不得小于20X15厘米。

各队自备队旗1面,呈直角三角形,高1米,底长2米,颜色不限,旗上标注“XX省(区、市)龙舟队”。

八、裁判员
比赛设1名总裁判长、3名副总裁判长。总裁判长、2名副总裁判长、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,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
九、仲裁委员会
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
龙舟
壮、苗、傣、白、土家等诸多南方少数民族均有在节日赛龙舟的风俗。但无论哪个民族,都将舟装扮成龙型,并以锣鼓助阵。

  比赛时,群舟意发、锣鼓喧天、百浆击水、舟行如飞。两岸观众欢心笑语,加油助威,充满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。

  本届运动会龙舟竞赛使用标准龙舟:龙舟长18.40米(含龙头龙尾),舟宽1.10米。登舟比赛队员为划手20人、舵手、锣手、鼓手各一人。比赛项目为:男子组、女子组和混合组直道竞速500米、800米。混合项目23人中,最少应有8名女划手。参加龙舟比赛的运动员应有和衣游泳100米以上的能力。

  龙舟,将是本届运动会参赛人数最多的团体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