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1999年9月24日至30日在北京市举行。
二、参加单位和人数 三、竞赛项目 四、竞赛办法 混合项目:每队参赛队员(23人)中,最少有8名女划手,舵手、锣手和鼓手性别不限。 比赛采用原国家体委1993年审定的《龙舟竞赛规则》。 比赛使用龙舟、划浆和舵浆由大会统一提供。 五、运动员资格 六、奖励 七、服装与队旗 各队自备队旗1面,呈直角三角形,高1米,底长2米,颜色不限,旗上标注“XX省(区、市)龙舟队”。 八、裁判员 九、仲裁委员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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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舟壮、苗、傣、白、土家等诸多南方少数民族均有在节日赛龙舟的风俗。但无论哪个民族,都将舟装扮成龙型,并以锣鼓助阵。 比赛时,群舟意发、锣鼓喧天、百浆击水、舟行如飞。两岸观众欢心笑语,加油助威,充满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。 本届运动会龙舟竞赛使用标准龙舟:龙舟长18.40米(含龙头龙尾),舟宽1.10米。登舟比赛队员为划手20人、舵手、锣手、鼓手各一人。比赛项目为:男子组、女子组和混合组直道竞速500米、800米。混合项目23人中,最少应有8名女划手。参加龙舟比赛的运动员应有和衣游泳100米以上的能力。 龙舟,将是本届运动会参赛人数最多的团体项目。 |